1人被立案,3家上市公司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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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超13亿元资金被离奇划走”一事,威创股份12月22日晚披露,公司及相关涉事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2月24日晚,威创股份再发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维权)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陆克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记者注意到,这已是威创股份本周收到的第三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对于陆克平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威创股份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调查工作,陆克平的立案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同日,四环生物、江苏阳光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陆克平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显示,陆克平是四环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是江苏阳光的间接控股股东。

  13.3亿元资金被离奇划走引关注

  威创股份12月22日晚发布公告称,经自查,9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岭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的控制权。

  本是控股股东层面的合作,未曾想却将威创股份牵扯其中。进一步来看,公告称,拟收购方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刘钧于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账户将公司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但自11月1日起又分次分批划出公司,截至12月22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

  除了上市公司资金被离奇划走外,公司还在自查公告中披露,公司现任董秘张书晗于11月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张文栋于11月30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称,张书晗和张文栋的辞职信息因公司处于被调查阶段,故暂未对外公告披露。

  对此,监管部门火速关注。深交所12月22日晚向威创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追回相关资金,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深交所也对威创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与此同时,证监会也启动对威创股份及刘钧的调查。威创股份12月22日晚公告称,公司于12月22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同时,因公司拟收购方刘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刘钧立案。

  需要注意的是,陆克平实际控制的四环生物同日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克平于2023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

  此外,陆克平还是沪市公司江苏阳光的间接控股股东。对于陆克平被立案,江苏阳光第一时间公告表示,陆克平被立案调查的事项与公司无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状况正常。

  威创股份东窗事发早现端倪

  回溯来看,威创股份于10月3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者有异议的相关说明》。彼时公告显示,威创股份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董事李昂对议案投反对票。

  对于为何提出反对意见,李昂表示,威创股份于今年5月及8月分别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分别预付3.1亿元及2.3亿元,占总合同价款的80%,并于10月全额收回。

  “经查询工商信息,以上两家贸易公司为关联公司,且注册资金较低,与本次贸易金额不匹配,公司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必要性、合理性存疑,无法判断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李昂彼时称,截至此次董事会召开,公司仍未提交相应、充分的佐证材料,因此结合公司经营特点、提供的相关资料分析、判断,认为上述预付的资金属于资金拆借的可能性较大,如确属于资金资助,则不应在三季报“预付款项”项目列报。

  同时,李昂认为如前述5.4亿元预付确属于对外资助或资金拆借行为,则依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应事先提报公司董事会等流程审议并披露。

  除了公司董事对三季报提出异议外,威创股份近期多位高管辞职的情况也值得关注。具体来看,今年10月以来,包括公司董事、董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在内多位高管接连辞职已让外界对威创股份充满疑问,如今随着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答案或逐步浮出水面。

  麻烦不断的威创股份业绩表现也不尽如人意。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3.64亿元,同比下降15.68%;实现净利润1347万元,同比下降82.36%。截至三季度末,威创股份预付账款高达5.53亿元,同比增幅高达8655.49%;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5亿元,同比大跌4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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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红卜